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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结婚吉日,在有润月的年份,因为会有好兆头
中国人对结婚日期的挑选颇为看重,并且非常讲究“润月”、“润年”之说。择结婚吉日,**在有润月的年份,因为会有好兆头。当然,如果当年没有“润月”、“润年”,也不必强求。注意,“润年” 有阳历与农历之分。
1、双春
指在年头及年尾有两个“立春”之年。由于春有一年之始及开枝散叶的象征意义,所以被认为特别宜嫁娶。
2、闰月
指该年在农历中有闰月,即共有十三个月份。由于“闰”有滋润、丰收之意,所以象征夫妻有爱情滋润,恩爱和睦。
3、双春兼闰月
“双春”和“闰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双春”,又有“闰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二、择结婚吉日需要避开某些年份、月份
通常来说,择结婚吉日需要避开某些年份或者月份,举例:
1、盲年
指整年没有“立春”的日子,通常“双春”的下一年就是“盲年”。不过“盲年”也有吉日,所以基本上如果调好具体日子,那么盲年结婚也无不可。
2、节日
避免一月,以免与过年这个大节相冲。
3、鬼节
选吉日**避免在农历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这三个月份分别适逢“清明”、“盂兰”和“重公”,均为传统的“鬼节”,不宜办喜事。
3、三娘煞
相传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使她不能出嫁。基于报复心理,三娘就与月老作对,专门破坏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结婚。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忌口的习俗,是吉利的话尽管说,不吉利的话忌说,故有“好的不灵丑的灵”的俗语。在忌口俗中,又特别忌说或忌用“十三”之数,凡婚姻嫁娶的喜事,都不用农历十三这。
相传很久以前,有一个叫杨公的人,生有十三个儿子,人人都说他命好,杨公亦以自己有十三个儿子为恃,常常对人说:“我有十三个儿子,即使碰上三灾之祸我也不怕,一年十二个月,就算一月死去一个,我还有一个儿子为我送终。”
真是事有凑巧,有一年发生了瘟疫,刚好又凑巧这年有闰月,杨公的儿子得了疫病,先后一个个都死去了。到了年关十二月,杨公的十三个儿子全部死掉,只剩下他自己,晚景十分凄凉。人们都说,杨公的遭遇全部都是应在他自己说的丑话上。此后,人们便忌说丑话,一时说了出口,也要吐一口唾沫再说过一句好话。同时,十三这个数也被认为是个不祥之数。
4、新人及亲属的生日
避开新人自己及双方父母、未婚兄姐的生日。若双亲已经逝世,则避开其生忌、死忌。
5、喜冲喜或丧冲喜
一年内,家里**不要办两次婚礼。若家中有直系亲属辞世,该年便不宜办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