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申请专利时可以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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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0-17 10:24
编号
14295249
发布IP
14.216.107.96
区域
东莞网络营销推广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宏业南九路3号4栋104室、402室、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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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产品的整体外观

 - 当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产品的整体形状是保护范围的重要部分。例如,对于一款手机外观设计专利,其整体的机身形状,包括是直板、折叠还是滑盖等形状都在保护范围内。如果其他产品的整体形状与专利产品高度相似,就可能构成侵权。

 - 产品的整体轮廓也很关键。以汽车外观设计为例,汽车的整体车身轮廓,如轿车的流线型轮廓、SUV的硬朗型轮廓等都受到保护。这种轮廓包括从各个角度观察到的线条走向,如侧面的腰线、车顶的线条等。

产品的图案

- 表面的装饰性图案属于保护范围。比如在陶瓷花瓶上的花卉图案、在服装上的印花图案等。这些图案可以是具象的,如动植物形象;也可以是抽象的,如几何图案、线条组合等。

 - 图案的布局方式也在保护之列。例如,在一个电子产品的外壳上,有多个功能图标和装饰图案,它们的分布位置、排列组合方式等如果是独特的设计,就会受到专利保护。即使其他产品的图案内容相似,但布局不同,可能不构成侵权;反之,若布局相同则可能构成侵权。 3. 产品的色彩

- 产品的整体色彩搭配可以是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内容。例如,一款运动品牌的标志性配色方案,如耐克的黑白色调、阿迪达斯的三条纹色彩组合等。如果其他品牌的产品使用了几乎相同的色彩组合,并且产品类型相同或相似,可能会侵犯外观设计专利。

 - 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也受到保护。当色彩和特定的形状、图案相互配合形成独特的外观时,这种结合的整体视觉效果是保护的重点。比如具有彩色条纹图案的杯子,其彩色条纹与杯子的形状共同构成了独特的外观,都在保护范围之内。

产品的部件外观及组合方式

 - 产品各个部件的外观可以单独受到保护。以家具为例,桌子的桌腿形状、桌面的边缘设计等部件的外观设计都可以作为专利保护范围。如果其他产品抄袭了这些部件的外观,就可能涉及侵权。

- 产品部件之间的组合方式也很重要。例如,一套积木玩具,各个积木块的形状以及它们之间的拼接组合方式形成了独特的外观,这种组合方式可以受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当其他积木产品采用了相同的组合方式来达到相似的整体外观效果时,可能构成侵权。

东莞登尼特集群注册托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企业管理顾问公司,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关于外观专利设计的全方位咨询服务,帮助您抓住商机,实现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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