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务派遣资质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在线填写,信息无误,申请书显示的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显示的一致。若不一致,须同时提交股东决议。经营范围无劳务派遣的,须同时提交增加劳务派遣经营范围的股东决议。 2. 公司章程 :章程显示的企业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应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显示的一致,出资人及出资金额应当与验资报告显示的一致,且应有全体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明确实行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 3. 验资报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设立中或当年度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一年度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显示的实收资本应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且需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能通过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业务报告防伪报备查询等手段进行查询。 4.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为不动产权属证书;使用非自有房产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为业主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和房屋租赁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应当提交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标明的房屋用途应当为非住宅类。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房屋坐落地址与工商登记住所不一致的,须同时提交由门(楼)牌号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情况说明。产权人与出租人不一致的,须同时提交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分租证明材料。 5.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应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档案柜、网络设备和网络服务等基本设施。 6.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及协议样本: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以及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7. 申请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含被委托人 网上申请 拟申请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提交电子材料审批环节 1. 人社分局处理:网上预审、受理、现场核查、初审。 2.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网上复审。 3. 市人社局领导:网上审定。 领取结果 申请人自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并打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 办理时限方面,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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